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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湖# #保护规划# 近日,《天目湖保护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围绕天目湖水源安全、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开发建设管控,对未来十年的保护工作作出系统安排。规划依据2021年修正的《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编制,范围包括溧阳市沙河水库、大溪水库及其流域,总面积约201.55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分近期(至2030年)和远期(至2035年)两个阶段。
规划将饮用水水源安全作为核心目标,通过核心保护区、重要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三级空间管控,统筹点源与面源污染治理、湖滨岸线修复、河口湿地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同时对建设项目准入、生态补偿和跨区域协同治理作出安排。
一、保护目标:分阶段落实水质与生态指标
规划将天目湖定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长三角全域旅游休闲与生态创新示范区、长三角生态创新品质城市。
保护目标主要围绕水质、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三个方面展开。
到2030年:
水质方面,核心保护区达到准Ⅱ类标准,重要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达到Ⅲ类标准。
污染治理方面,规划范围内所有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75%以上。
生态修复方面,沙河水库自然湖滨岸线率不低于78%,大溪水库不低于98.9%;湖泊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入湖河口湿地保护率达到100%。
到2035年:
核心保护区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重要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