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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城市更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6年11月3日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一体推进“四好”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经省政府同意,自2026年12月10日起施行。意见以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为主线,提出8项重点工作和6项重大改革,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到2030年,全省累计建成城镇建设高质量样板1000个,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
一、围绕住房品质,推进新建住宅与老旧住宅改造
新建住宅方面,推动新建商品住宅全面建成“好房子”,从设计、建造、维护、服务等环节提高品质,迭代设计标准和容积率计算规则,强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并完善社区商业和公共配套设施。到2030年,形成浙江特色“好房子”建造范式。
老旧住宅改造构建“一站式、高品质、短过渡、优价格”服务模式,按居民需求提供菜单式服务,并对特殊群体给予政策倾斜。改造包括厨卫局部、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以及楼道、立面、燃气管道综合整治;针对“堵漏裂臭”开展专项整治,推广装配式装修和人工智能辅助设计。各地可提供过渡期生活保障。到2030年,改造焕新模式成熟定型。
危旧小区方面,组织开展第四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建立危房信息台账,推进危房治理和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地方可制定资金、容积率奖励和产权登记等支持政策。到2030年,实现城镇危房动态清零,基本形成自主更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