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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办法# 西安城市更新办法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此次修订将更新项目从前期体检、规划,到片区实施、运营管理和监督评价串联起来,并对土地、规划、登记、审批等实施环节作出较细规定。 1、六类更新对象,危旧房自主更新纳入其中 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主要包括六类内容。 第一类是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包括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第二类是城市老旧街区、厂区建设改造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包括老旧商业街区、生活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及历史建筑保护。 第三类是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改造,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综合体、公交导向型开发(TOD)、综合能源站改造。 第四类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 第五类是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城中村建筑物、构筑物整治提升,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第六类是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包括海绵城市、城市黑臭水体、绿环、绿廊、绿楔、绿道、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建设改造。 此外,还包括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工作。 危旧房改造可采取加固、改建、重建、拆除等方式。对于老旧住房,办法明确支持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并鼓励建立物业权利人出资、社会筹资参与、政府支持的资金筹集模式。 2、城市体检、项目库、年度计划形成连续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