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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规划条例# #实施办法# 近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正在形成一套新的实施规则。 “条例”共7章118条,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用途管制、实施管理、技术管控及监督检查。按照附则,目前施行日期仍待确定;办法实施后,《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将同时废止。 “条例”把规划程序和技术管理中的事项纳入同一框架。总体规划如何向详细规划传导,控规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调整,用地能否混合兼容,存量建筑怎样转换用途,一个建设项目从供地到登记如何保持数据一致,都有相应条款。它更接近一部面向日常管理的操作规则。 1、规划体系落到编制、传导和数据汇交 广州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总体规划分为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设计贯穿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须依据总体规划编制,落实强制性内容;专项规划之间需要协调,并与详细规划衔接。 文件对近期实施安排作了专门规定。国土空间近期实施规划期限为五年,用于明确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时序。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投资、土地、建设、资金、招商等年度计划时,应与近期实施规划衔接。总体规划由此获得一个连接五年发展安排和年度行动的中间层级。 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除上级部门或市政府另有要求外,清单外原则上不得另行编制专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