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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 #项目库管理#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该办法依据《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制定,旨在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监督指导,提升项目谋划、储备、实施质效,推动全省城市更新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总体框架: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三级三类体系 办法明确项目库管理遵循规划引领、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分级管理、梯次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实行省、市、县三级与谋划、储备、实施三类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格局。 层级划分以项目总投资为核心标准: 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 总投资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纳入设区市级项目库;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纳入县(区)级项目库。 所有项目按照“谋划入库、储备培育、实施落地”梯次流转,实行常态化动态维护。 权责划分方面,省级住建部门统筹全省项目库建设、业务指导与监督考核,牵头跨部门协调与政银企合作;市级住建部门对接多部门落实要素保障,开展联合审查与全过程督导;县级住建部门负责辖区项目征集、初审与跟踪管理。全省依托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平台,实现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与多方业务协作。 二、三类项目库:分层管控,梯次培育转化 谋划项目库是项目储备的源头环节。已纳入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或片区策划方案的项目,以及符合区域更新重点任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