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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 #专项规划# 今日为大家分享18个与地下空间规划相关文件,一起了解下从“地下停车”到立体空间治理的实践。
近期多地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政策脉络与实践特点:
今日为大家分享来自北京、深圳、泰州、喀什、中卫、银川、景德镇、舒城、新乐、新沂、井冈山、樟树、德兴等地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或公示成果。同时,分享自然资源部以及云南、乌鲁木齐、大同、厦门等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地方性法规。
本文依据上述18份材料,对当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要求和规划实践作一轮集中梳理。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材料中既有批后公布文件,也有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阶段性成果,仅代表近期公开材料的一部分。
一、政策基础:地下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2024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利用效率为目标,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供应体系、加强产权保护、改进监测监管。
从规划体系看,地下空间开发需要建立在资源综合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文件要求摸清城市地质、地下水、活动断裂、地下建构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权属关系和文物分布,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适宜性和安全风险。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开发目标、重点区域和协调连通要求;专项规划成果进一步纳入详细规划。
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详细规划需要明确地下功能与设施、开发强度、开发深度、开发边界、建设规模、连通区域、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