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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 #编制审批# #工作规程# 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规范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鹤壁市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起草《鹤壁市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中心城区及相关城镇建设用地的详规管理作出全链条制度设计。 规程明确单元、街坊两级规划体系,细化编制计划、报批流程、成果标准、调整机制及责任追究要求,在保障规划法定刚性的同时,建立弹性动态维护路径。 一、总则:划定适用边界,明确权责体系 本规程适用于鹤壁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详细规划管理。城镇详细规划作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规划层级分为单元和街坊两个层次,街坊详规编制范围原则上不得小于一个完整街坊;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城镇用地、单独选址项目可直接按街坊详规深度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等局部建设区域,在保障完整街坊用地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基础上,可委托编制街坊内部分地块,其余地块仅作布局引导。 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审批;市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承担组织编制、技术统筹、成果备案、实施监督等全流程管理;辖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局负责前期摸排、意见征求、协调论证等工作;技术单位实行注册规划师签字负责制,对成果质量终身负责。规划编制与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经费由申请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