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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活力# #存量空间#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函〔2026〕371号)。
《意见》围绕消费渠道升级、商业业态创新、商品服务供给、流通体系建设、消费能力保障和要素支持等方面提出18项措施。其中,一项与县域存量空间利用直接相关的政策尤其值得关注:
支持县级政府利用腾退办公楼等闲置国有资产改建为便民商业网点。
这意味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不再局限于新增商业用地和大型项目建设,而是进一步转向存量设施更新、闲置资产盘活与社区生活服务补缺。腾退办公楼、闲置房产、存量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闲置农房,都被纳入县域消费空间的资源配置范围。
一、县域商业建设进入“存量更新”阶段
近年来,县域消费需求持续向品质化、多样化发展,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商业设施老化、网点分布不均、生活服务不足和物流成本较高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县城又面临传统商场经营困难、商业空间空置和公共资产闲置等现象。
此次《意见》首先提出加快传统百货、老旧购物中心等存量商业设施更新,推动品牌连锁店、折扣零售店和生鲜电商门店优化布局,并继续推进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特色大集、新型便利店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改造。
政策的重点并非简单增加商业设施数量,而是根据人口变化、消费需求和现有设施运行情况,对县域商业网络进行重新评估和优化。
《意见》明确,县域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