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片区村庄规划# 杭州市:以乡村单元为城乡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引导乡村从“单打独斗”到“多村联动”,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共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10月,《杭州市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导则(试行)》发布,提出以乡村单元为城乡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引导乡村从“单打独斗”到“多村联动”。 首先,乡镇村庄布局规划层面,要求按照适应管理、全域覆盖、统筹发展、因地制宜、尊重地方的原则,遵循山水相连相亲、交通联系便捷、空间集聚共生、产业联系密切、设施共建共享、文化同根同源等的思路导向,在镇域范围内统筹划定乡村单元,处理好与城镇单元等的衔接关系,明确各个单元的单元编码、四至边界、单元面积和涉及的行政村。 同时,以乡镇的发展目标、主要职能、产业导向等为依据,明确乡村单元的功能定位导向,统筹单元内各个行政村的主导功能。 此外,还需要明确乡村单元的指标传导要求,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补充耕地面积、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生态修复面积等。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管控要求。 单元划分原则: 1)适应管理原则。乡村单元的划分应以行政村为最小单位,原则上不突破镇界。对于被城镇开发边界切割的村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村庄划为乡村单元或者城镇单元。 2)全域覆盖原则。乡村单元划分应与城镇单元无缝衔接,保证单元边界不重叠、不留白,对杭州市域实现单元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