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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什么是公共文化设施?为什么要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对象有哪些? 公共文化设施是城市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文化建设成果展示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是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状况和品质,直接反映一个城市文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既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也关系到城市文化竞争力与综合实力。 公共文化设施规划的规划对象为向公众开放,用于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结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配套新建的文化设施。以《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为例,其规划对象包括了区级及以上公共文化设施和镇(街)级公共文化设施两大类。其中: 区级及以上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博览展览类设施;图书馆、档案馆等图书阅览类设施;剧院、戏院、曲苑、音乐厅、演艺中心等表演艺术类设施;文化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群艺活动类设施。 镇(街)级文化设施:主要为具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功能的文化站或文体中心。其中,各级设施中属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系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剧院、戏院、曲苑、音乐厅、演艺中心、文化馆、文化站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