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什么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定的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2019年5月,生态保护修复司发布《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规划提出: 到2020年,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城市数量持续增加,森林城市质量不断提升,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 到2025年,以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城市为主的森林城市建设体系基本建立,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森林城市生态资产及服务价值明显提高。提升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质量,建成300个国家森林城市。 到2035年,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全面优化,森林城市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民共享森林城市建设的生态福利。 以我国地理分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国家战略为重点,以“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林业“十三五”发展格局为依托,构建“四区、三带、六群”的中国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其中: “四区”为森林城市优化发展区、森林城市协同发展区、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