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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开发边界# 2014年,成都被选为14个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之一。依据《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年)》中确定的“双核六走廊”的市域空间结构和1个特大中心城市、8个卫星城、6个区域中心城、10个小城市、68个特色镇的空间体系,成都市以“应保尽保,生态优先”、“两规合一,优化形态”、“刚弹结合、量线双控”、“面向实施,易于操作”等原则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规划提出内推和外推相结合、排除与增长并举的综合划定思路,综合考虑了生态底线、环境承载力和多规衔接,实行开发边界和终极规模双控,将开发边界作为空间扩展底线;将终极建设用地规模作为建设空间拓展的最大量。
根据《四川省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导则》中省内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四步法”:即明确生态底线,确定生态控制区;多规合一,确定初始边界;承载力研究,确定终极规模;量线双控,确定开发边界,并以该四步法规范省内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如图1)。成都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思路如图2所示。
通过进行两规差异化分析及处理,原则性规划城市、镇建设用地,国土允许及有条件建设区划入城市开发边界;规划非建设用地、国土农业用地及保护区等原则性不划入城市开发边界。其他用地需经研究讨论后确定是否划入城市开发边界。
在管控方面,成都市要求在城市开发边界内容实现规划全覆盖、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再城市开发边界外以生态保护为主,但需要保障独立、零星建设用地、基本交通市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