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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回答群友关于“请问有关于低效用地识别及再开发的规划或相关资料吗”的问题,分享相关内容~ 分享二:温州市本级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7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温州市本级“三区三功能区”范围。规划目标是通过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温州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如下: 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符合城乡规划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列入“三改一拆”范围的用地; 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 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 “退二进三”产业用地; 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可列入改造开发范围。 现状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不得列入改造开发范围。 温州市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 根据温州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的现状特点和规模,再开发模式分为全面改造型、局部改造型、综合整治型三类。 相关图纸包括: 1、温州市本级低效用地分布图 2、温州市本级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规划图 推荐阅读:《温州市本级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7年)》批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