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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质量发展# 今天为大家分享“面向高质量城市空间发展的规建管全过程法规体系”思考,文章认为高质量城市空间的塑造需要在法规层面上将规划管理与建设管理有机结合,优化面向规建管全过程法规体系工作的探索更加具有紧迫性与必要性,需要在既有规划管理基础上,加强对城市“全空间-全过程”的法治化建设管理。同时要在法律层面建立规划与建设二者综合衔接协调的制度性机制,让强调城市空间品质提升的法规体系设计成为新时期空间治理的引领向标与根本遵循。 1、新发展阶段赋予高质量空间治理要求 进入新时期以来,国家对城市品质赋予了新的含义。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出批示,强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城市建设要以人为本,重视精细管理。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尤其提出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内容包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与土地的联动机制等方面。 以土地资源、建设工程、建成环境、社会空间等要素为基本点,高质量城市空间应具备四个特征:一是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用地功能合理、开发强度适宜;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环保,结构坚固耐用、材料环保节能;三是建成环境美观特色,城市遗产受保护、城市景观有特色;四是空间使用长效公平,设施的有效维护、空间的公平使用。维度上应覆盖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