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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今天为大家分享一则地方标准——《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定标准(DB42/T 1647—2021)》。 该文件规定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相关的规定。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应当同时满足规模、价值特色、原状保存程度和保护机制四项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1、规模要求 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各类历史要素的占地比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a)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用地面积不小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面积的 60%; b) 核心保护范围内保留有历史格局的传统风貌街巷用地面积不小于核心保护范围内街巷用地面积的 60%。同时,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用地面积不小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面积的 20%。 2、价值特色要求 街区的价值特色应当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a) 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时期、重要历史名人生活居住地和历史机构所在地有关,在一定时期内,对全国、省域或本地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有一定影响价值; b) 空间格局、肌理和风貌能展现民族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风格; c) 建(构)筑物的形式、材料、结构、工艺能反映历史的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美学艺术和科技水平; d) 保留或传承了传统节日、传统手工艺和特色传统风俗、诗词、传说、戏曲、歌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