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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专题资料补充~~~ 《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 》主要内容如下: (1)市、区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布局选址、功能定位和建设规模。 (2)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在充分考虑各地区文体事业发展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对各地区下辖的每个街道(乡镇)、每个社区(村)文体设施进行“查漏补缺”,打造能够覆盖所有街道(乡镇)和居住社区(村)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 文化活动类设施规划布局: 本规划市、区级文化活动类设施共 13 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 16 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9.7 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市级文化活动设施 6 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 7 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5.9 万平方米;规划区级文化活动设施 7 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 9 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3.8 万平方米。 推荐文件:《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 》(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