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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状供地#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市级“点状供地”相关政策。第一部分是实施点状供地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 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点状用地分类办理指引》明确提出点状用地项目须为实施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的零星、分散用地。 按照是否办理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是否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分为下列三类。 (一)不征不转,指不需办理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手续,且不需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 (二)征转分离,是指不需同时办理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手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 (三)征转合一,即既征又转。项目区内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需同时办理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 相关政策链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点状用地分类办理指引的通知 《惠州市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点状供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允许在开发边界外规划布局和建设。 点状供地项目在符合上级规划条件下,按照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环境风貌不破坏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居民点布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