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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 #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平遥县近日发布《关于〈平遥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十章40条,并附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村庄建设用地兼容性一览表和规划图则范式,涵盖空间底线、建设边界、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建筑控制及规划管理程序等内容。
文件旨在解决部分乡村地区尚无经批准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缺少具体规划管理依据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未覆盖村庄详细规划的乡村地区
《规定》适用于平遥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详细规划)未覆盖地区的建设项目规划管控。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及相关用地政策的村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和公益事业项目,可依据通则或补充编制的重点地块图则,申请办理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与规划许可手续。
对于已有批准村庄规划的区域,仍以村庄规划为依据;已编制但尚未批复,或者虽已批复但缺少具体管控要求的项目,可结合《规定》执行。
《规定》还依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和其他五类,要求结合不同村庄的发展条件与保护要求实施管理。
二、空间底线:明确建设边界与规模控制
文件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灾害风险控制线及重大基础设施控制范围等要求。
到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13万亩,永久基本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