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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 #城市更新# 安徽详细规划支持城市更新政策近日征求意见。《关于强化详细规划支撑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围绕规划编制协同、规划管控适应性和微更新规划许可3个方面提出11项措施,涉及详细规划调整、规划留白、用地混合、容积率转移奖励、存量土地短期利用和规划许可豁免等内容。 这份文件关注的都是城市更新实施阶段较为具体的问题:专项规划如何与详细规划衔接,存量项目遇到现行指标约束时怎么处理,容积率能否调整、转移,闲置空间能否先用起来,小型更新项目还需不需要完整走一遍规划许可程序。 一、详细规划调整分为技术修正、动态维护和原程序修改 规划编制协同部分共有4项内容:统筹编制相关规划、完善更新区域详细规划、探索详细规划与资产配置方案协同、引入规划留白机制。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详细规划衔接。报批前按规定开展“一张图”核对,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详细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同步研究、编制和审查。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等专项规划不能替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作为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依据。 对于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文件按照调整事项的影响程度设置了不同处理方式。 不涉及强制性内容和相邻权益变化的地块边界微调、城市控制线局部微调、配套设施位置移位,可作为技术修正,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直接勘误并同步修改数据库。 符合详细规划正面清单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