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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 #绿道管理# 为加强绿道管理、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与宜居城市,深圳市就《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覆盖绿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流程,明确三级绿道分类体系与控制区管控规则,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与运营管理要求,设定清晰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为深圳绿道网络的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一、总则:明确适用范围与管理框架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绿道及其控制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林地、绿地、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遵循专项法律法规规定。
办法明确绿道是以绿化为特征,沿滨水地带、山脊、林带等自然与人工廊道建设的线性绿色开敞空间与运动休闲慢行系统,包含碧道、休闲骑行道、远足径等类型。按空间跨度与功能划分为三级:省立绿道承担跨城市生态连通功能;城市绿道串联市域核心节点并对接省立绿道;社区绿道衔接社区公园、街头绿地,服务周边居民。
绿道控制区为沿游径外侧划定的保护管控区域,省立绿道与城市绿道均需划定。绿道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属地管理、多元化运营原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为市级主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管理,同步明确智慧化建设、财政经费保障与公众参与机制。
二、规划与建设:严守管控边界,规范建设标准
绿道规划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理念。全市绿道专项规划由市绿道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