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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 #山体保护# #专项规划#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落实《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法定要求,泸州市编制《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该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山体用途管制、统筹资源保护利用的核心依据。规划范围覆盖中心城区819.7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通过现状摸排、综合评价、分级管控、系统修复全链条部署,守护“山-水-城”相融的空间格局。
一、现状基础与综合评价
规划通过GIS技术识别规划范围内自然山体共计34座,总面积约9677.55公顷,其中江阳区20座、龙马潭区10座、纳溪区4座。山体形态分为连绵山体、临江山体、独立山体三类,整体呈现西高东低、南高北低的地形特征,西部方山、华阳山最高海拔约637米,与沿江地带高差最大达430米。
规划选取地形地貌、山体体量、景观敏感度、生物多样性等10项核心因子开展量化评价,最终筛选24座山体纳入保护名录,其中14座为《山体保护条例》明确要求保护的山体,为后续分级分类管控提供科学决策支撑。
二、分级分类管控,严守山体保护底线
规划划定山体保护范围总面积5715.18公顷,构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建设控制区”三级管控体系,实施梯度化管控。
两级保护区严格刚性约束
一级保护区叠加生态保护红线、古树名木、视线通廊等要素划定,除消防、供水、电力等必要公共基础设施外,禁止其他建设行为;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