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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介绍 更新时间: 2023-03-08 10:32:07

一、“和美乡村”的提出


2022年10月16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参考资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22年1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在人民日报撰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重点任务。

(参考资料: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023年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如何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2、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4、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三、国家乡村振兴局如何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和”和“美”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本要求,逐步把乡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可及、人居环境优美宜人、社会治理和谐有序、精神富有文化繁盛的乡村。


具体包括:


1、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各地实行县域统筹,做好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科学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举办全国村庄规划设计大赛。研究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和《村庄改造技术路线导则》,出台新时代推进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文化特色和不同类型村庄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村庄改造。指导各地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基层干部和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县为单位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大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力度。集中力量优先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加快推进乡村水电路和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有关方面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衔接资金支持开展的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导推动各地科学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在县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持续推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推进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建设。推动各地落实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群众性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研究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制度,探索培育乡村建设实训基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偏远脱贫地区寄递物流问题。推动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建立公示制度。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聚焦“整改完善、稳进提质”,把摸排出的问题整改好,对整改结果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中西部农村户厕改造,遴选推广适用技术产品,加强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聚焦“协同治理、分类推进”,努力在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理上实现突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推动各地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治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容村貌提升聚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2、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推动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推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推广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研究制定推进“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指导意见,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等方式,鼓励各地划分综合网格,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引导地方拓展积分应用领域,创新积分载体平台,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推动各地把清单制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各类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数字化。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配合农业农村部启动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和内容。开展新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对前两批示范村镇开展复核。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先进典型,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乡村治理评价体系,科学客观衡量乡村治理工作。


3、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常态化宣传引导,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增加农村文化产品供给,建设乡村文化人才库、文化领域专家库、典型案例数据库;开展首届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开展“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举办文化论坛和授牌仪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配合中央农办等部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配合中央文明办开展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参考资料: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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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59号)
2023年10月27日 无文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 苏自然资发〔2023〕25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委农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现就做好近期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彰显乡村多元价值 乡村是广大农民的家园故土,是农业生产、生物栖息的空间载体,在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农办、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的多元价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构建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和配套实施政策,加强规划设计融合和政策集成创新,高质高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严肃规划实施,持续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精准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更高质量推动乡村建设。 二、加强县域统筹,持续优化镇村空间布局 统筹谋划县域乡村发展,加强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进一步明确小城镇、不同类型村庄在城镇村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细化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引导要求,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把规划发展村庄作为未来乡村发展、人口集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鼓励涉农资金、项目和资源要素向规划发展村庄倾斜。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按照《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执行。 三、坚持实用导向,分层分类加快村庄规划编制 统筹乡村发展实际和长远谋划,分层分类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做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优先高水平推进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其他一般性村庄做到应编尽编。各地可开展镇村联编、多村合编等探索,因地制宜编制实用导向、详略得当的村庄规划,逐步实现“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已批准的既有各类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的可继续使用,不需重新编制。对保障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用地、调整地块规划要求等简单建设需求的,可编制简易版村庄规划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对仅利用存量用地进行建设的,可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可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经县级政府批准后作为村庄规划管理的依据。跨城镇开发边界的行政村,可结合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统筹编制详细规划作为村庄规划管理的依据。 四、统筹增量和存量,系统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 要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优先使用存量用地,加强低效闲置用地盘活利用。县域范围内乡村建设用地总量要逐步实现减量,除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或选址有特殊要求的设施项目,乡村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规划发展村庄。各设区市可按不超出本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5%的规模,统筹安排所辖县(市、区)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作为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期内村庄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依据,实行增存挂钩周转使用,规模分解方案同步抄送省自然资源厅(详见附件1)。已下达的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剩余规模可以继续使用。省自然资源厅将同步建立台账监管制度。 五、加强政策集成,提升村庄规划效能 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改善、产业发展、全域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需求,落实村庄分类发展要求,统筹布局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高度重视培育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与镇村布局有机融合。合理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乡村旅游等用地需求,优先依托规划发展村庄布局,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涉及布局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村庄,应在规划中明确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规划要求,后续纳入规划条件作为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加强规划设计融合,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近期有美丽乡村建设需求的,提倡在村庄规划中同步开展村域用地布局优化和村庄设计,精准配置用地指标,细化土地用途、空间形态、农房建设和风貌管控等规划管控要求。运用乡村设计手法,加强规划发展村庄规划设计和风貌特色塑造。鼓励农民在规划发展村庄内自建插建农房。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允许村庄用地功能混合和复合利用。坚持“多规合一”,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乡村特殊地区规划,应纳入村庄规划统筹编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坚持“开门编规划”,推动专业人才下乡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是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农办、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把村庄规划作为加强乡村治理、推动政策落地、保障项目实施的政策工具和群众协商议事平台,协调各部门共同帮助乡镇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水平。规划编制要充分听取村民、村“两委”、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意见,加强规划成果表达和美好蓝图展示,做到实用、管用和好用,让农民看得懂、记得住、好监督。持续开展“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鼓励开展规划师进社区探索,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帮助基层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驻镇、驻村规划师制度和专业人才下乡服务特色做法。 八、规范规划审批、成果汇交和实施管理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规划成果质量审查把关,确保可实施、可落地、可操作。重点审查用地指标准确性、规划布局合理性、乡村风貌协调性,以及上位规划衔接落实情况。村庄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成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作为乡村地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规划许可、开展各项乡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因发展环境变化需修改村庄规划的,允许地方探索建立村庄规划动态更新制度,按照程序进行规划修改。 九、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速推进 按照2023年累计完成不低于40%,2024年力争全面完成全省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的目标,建立全省提速推进的工作机制。有特色田园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美丽乡村建设需求的村庄,要在2024年底前率先高水平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要提前完成。各地要加强规划编制资金保障,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专项资金可用于差异化补助各地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完成情况纳入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提请建立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县级政府审批、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路线图、定好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全省目标。各地党委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深入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推动各项乡村建设任务纳入规划落地实施。各设区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每月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总上报所辖县(市、区)编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 鼓励各地开展多种形式村庄规划实践和制度探索,定期评估、宣传展示规划工作成效。省自然资源厅将逐步完善村庄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和优秀经验案例示范推广。后续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1、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分解表.docx 2、 村庄规划编制进度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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