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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质量发展和世界眼光、国际标准要求,充分借鉴国内国际经验,结合上海实际,深入推进上海商务楼宇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好评估、监测和规划建设工作,制定《上海市商务楼宇综合评价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详情参见PDF文档。
《关于推进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沪府办发〔2025〕13 号文印发,自 2025 年 7 月 3 日起施行,是上海首个系统性指导商务楼宇存量更新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旨在破解老旧楼宇品质偏低、功能单一、运营低效等问题,推动商务楼宇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 “五个中心” 建设与城市能级提升。 文件围绕商务功能焕新、运营服务升级、产业空间保障、功能复合配套、街区环境提升、区域整体更新六大核心任务,构建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在商务功能升级方面,实施分区分类功能兼容策略:城市主中心、副中心强化金融、总部等核心功能,兼容科创、文旅等业态;地区中心聚焦职住平衡,允许兼容租赁住房、医疗教育等功能;社区中心重点打造共享空间与创新街区,补充养老托育、人才公寓等民生配套。同时强化规划土地要素保障,明确空中连廊、绿色建筑增量外墙等可不计入容积率;提供公共要素的项目可获经营性建筑面积奖励,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用途转换的简易装修工程免予施工许可,实行属地备案制。 在运营管理与产业空间管控方面,鼓励建立区域统一运营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通过产权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推进楼宇整体运营;从严管控商务楼宇分割销售,禁止虚拟划线分割转让,完善全周期合同监管。明确产业空间底线要求,对工业用地违规转为商务用途的依法处置并恢复生产功能;符合 “三不变” 过渡政策的产业楼宇支持整体提质,合理控制租金水平,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低成本空间。 文件创新推出功能弹性转换机制,在不改变主体结构、产证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存量低效商务楼宇 15 年内兼容相关业态,实行全周期合同管理。同时完善配套服务,支持利用楼宇大堂、地下空间嵌入餐饮、运动等小型设施,简化公共空间业态登记的产权证明要求;探索定向供应的产业配套居住产品,满足企业员工居住需求。 在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上,明确产权收购、国资划转、自主更新、长期租赁等多元权益归集路径;依托 “三师” 联创机制开展区域整体城市设计,以商务更新单元为单位统筹推进成片更新。强化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信贷产品,对节能改造、光伏加装等项目给予补贴;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将出租率提升纳入考核;依托上海 “量子城市” 空间智能大模型建立楼宇全流程监测平台,实现数字赋能精细化管理。 该文件全面覆盖商务楼宇更新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各环节,通过政策创新破解制度性瓶颈,为上海商务楼宇存量提质增效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对推动城市更新从点状改造向区域整体提升转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