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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
2025年7月26日 无文号

2025年7月26日,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发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 人工智能是人类发展的新领域,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也可以是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智能时代,唯有同球共济,我们才能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潜力的同时,确保其发展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公平性,最终落实联合国《未来契约》及其附件《全球数字契约》有关承诺,为所有人创造包容、开放、可持续、公平、安全和可靠的数字和智能未来。 为此,我们提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呼吁各方在遵循向善为民、尊重主权、发展导向、安全可控、公平普惠、开放合作的目标和原则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行动,协力推进全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 一、共同把握人工智能机遇。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科研院校、民间机构和公民个人等各主体积极参与、携手合作,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前沿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的普及和应用,最大程度释放人工智能在赋能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应对全球挑战等方面的巨大潜力。 二、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秉持开放共享精神,鼓励大胆尝试探索,搭建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营造创新友好的政策环境,加强政策与监管协调,促进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降低和消除技术壁垒,共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突破与持续发展,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开放应用场景,提升全球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水平。 三、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工业制造、消费、商贸流通、医疗、教育、农业、减贫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智慧城市等场景的深度应用,构建丰富多样、健康向善的人工智能应用生态。推进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和共享,开展跨国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交流最佳实践,共同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全面赋能实体经济。 四、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球清洁电力、新一代网络、智能算力、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具备互操作性的人工智能和数字基础设施布局,推动统一算力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结合自身国情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和服务,助力全球南方真正接触和应用人工智能,推动人工智能包容普惠发展。 五、营造多元开放创新生态。充分发挥各国政府和产学界等多元主体与平台机制作用,共同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国际交流和对话,打造跨国开源社区和安全、可靠开源平台,推动基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技术创新和应用门槛,避免重复投入与资源浪费,促进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普惠性、可及性。推动开源合规体系建设,明确和落实开源社区技术安全准则,促进技术文档、接口文档等开发资源开放共享,加强上下游产品兼容适配和互联互通等开源生态建设,实现非敏感技术资源开放流动。 六、积极推进优质数据供给。以优质数据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合作推动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探索构建数据共享的全球性机制平台,合作打造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发展注入更多养料。同时,积极维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提高人工智能数据语料多样化,消除歧视和偏见,促进、保护和保全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和人类文明的多样性。 七、有效应对能源环境问题。倡导“可持续人工智能”理念,支持不断探索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人工智能发展模式,联合制定人工智能能效水效标准,推广低功耗芯片、高效算法等绿色计算技术。鼓励就人工智能开发节能进行对话与合作,共同寻找最佳解决办法。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绿色转型发展、气候变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扩大人工智能技术在相关方面应用,加强国际合作,分享最佳实践。 八、促进标准及规范共识。支持推动各国标准制定机构对话,依托国际电信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标准组织,重视发挥产业界作用,加快推进安全、产业、伦理等关键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在人工智能领域建立科学、透明、包容的规范框架。积极消除算法偏见,平衡技术进步、风险防范与社会伦理,促进标准体系包容性与互操作性。 九、公共部门率先部署应用。各国公共部门应成为人工智能应用和治理的引领者、示范者,积极在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优先部署可靠的人工智能,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同时,对上述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定期评估,尊重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严格遵守数据和隐私保护,积极探索训练数据的依法有序交易,共同推动数据的合规开放利用,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开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及时开展人工智能风险研判,提出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构建具有广泛共识的安全治理框架。探索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人工智能风险测试评估体系,推进威胁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完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加强训练数据采集、模型生成等环节数据安全管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实施安全开发规范,提高人工智能可解释性、透明性、安全性。探索人工智能服务可追溯管理制度,防范人工智能技术误用、滥用。提倡建立开放性平台,共享最佳实践,在全球范围推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国际合作。 十一、共同落实《全球数字契约》。积极落实联合国《未来契约》及其附件《全球数字契约》有关承诺,坚持以联合国为主渠道,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实现公平普惠发展为目标,在遵守国际法、尊重国家主权和发展差异基础上,推动构建包容、公平的多边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国际人工智能科学小组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两项机制并尽早运行,就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特别是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公平、普惠发展开展有意义的讨论。 十二、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把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置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议程的突出位置,鼓励人工智能领先国家通过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建安全测评互认平台、举办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教育培训、组织人工智能产业供需对接活动、共同开展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建设等实际行动,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治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建设。共同提高公众人工智能素养和技能水平,特别是保障和强化妇女儿童的数字和智能权益,弥合智能鸿沟。 十三、构建多方参与的包容治理模式。支持搭建基于公共利益、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包容治理平台。鼓励各国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对话交流,借鉴各自在人工智能不同领域的应用实践案例,推动具体领域和场景下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以及伦理、安全合作。鼓励各类研究智库、国际论坛搭建全球和区域性交流合作平台,确保各国人工智能研究者、开发者和治理部门保持技术和政策沟通。

上海城市空间治理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暨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7年)
2025年7月10日 无文号

[]关于印发《上海城市空间治理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暨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数〔2025〕254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城市空间治理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暨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7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上海城市空间治理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暨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7年)[/]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人工智能“模塑申城”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4〕27号)要求,全面推进上海城市空间治理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暨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strong>■ 一、开展城市空间治理大模型研发</strong> 1.构建三维空间网格和时空底板。以规划资源“一张图”为基底,建立上海“空中、地表、地下”全覆盖、立体贯通、自适应剖分、智能编码的标准化三维空间网格体系。(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2.研发基础语料和空间米料。集中建设包括规划设计、测绘地理、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学科理论、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城市空间治理多专业融合知识库。创新研发二三维规划资源数据的专家标注、思维链构建、模型微调和强推理工具,生产城市空间治理基础语料。以建筑的“间”和基础设施的“段”为最小空间单元,打造建筑、基础设施、城镇最小空间智能体(简称“空间米料”)。(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3.开展时空集成和数智研创。研发感知数据实时采集、动态汇聚、融合接入空间米料的技术路径。集成多源时空信息,研发空间营造技法、数据算法和软件程法的“三法合一”通用型智算工具,支撑城市多尺度空间运行体征评价。(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4.城市空间治理大模型建设。集中研发具备知识检索、时空理解能力,架构可扩展、模型可插拔的云宇星空行业基座大模型。重点研发具备空间遥感识别与监测能力的鹰眼垂类模型,以及具备100+城市大型公共空间质量指数、公共安全指数和公共安全识别捕捉快反系统功能的指数垂类模型。探索研发创域等若干个空间创新垂类模型。(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5.升级城市时空智能共享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城市时空智能共享服务平台,利用本市集约化建设的“一张图”能力,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数据融通与共享,提供城市时空领域的垂类模型训练和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规划资源局) <strong>■ 二、推进城市治理时空智能垂类应用</strong> (一)率先推动规划资源管理智能化升级 6.建设城市体征智能监测类场景。面向“上海2035”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需求,运用垂类模型的空间识别、分析等能力,实现总体规划实施分区、分领域动态监测评估和诊断预警。(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7.打造空间资源精准利用类场景。面向超大城市空间资源精准配置和高质量利用,运用垂类模型的空间理解、计算等能力,开展商务楼宇监测、土方消纳管理、公共空间品质评价、数字空间确权登记等,促进城市空间利用效率提高、空间品质和价值提升。(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8.研发空间生成和仿真推演类场景。面向城市空间智能规划设计需求,运用垂类模型的空间生成、推演等能力,智能开展城市和建筑设计三维方案生成、多方案比选和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9.迭代基础时空智能更新类场景。面向城市空间利用全天候监测需求,运用垂类模型的空间识别能力,实现时空基础数据更新和执法督察应用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二)积极开展政务外网时空智能大模型应用 10.开放时空基座和基座大模型能力。在满足安全可信的前提下,开放城市治理高质量时空数据集和行业基座大模型能力服务,支撑城市治理领域的垂类模型构建与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数据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1.支撑各部门城市治理垂类应用。面向城市安全底线保障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时空数据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等智能服务,提高城市空间治理各领域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各相关委办局) 12.加强算力资源支撑保障。配置高性能计算集群,支撑大规模时空数据实时处理与智能分析。探索建立“政务+市场”算力资源保障机制,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高效稳定的计算保障。(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 (三)有序开展互联网时空智能大模型应用 13.分阶迭代空间语料赋能实训场。逐步开放城市空间治理基础语料以及经过脱敏脱密、坐标偏转和轻量化加工的空间米料,满足实训场各类时空场景构建、虚实映射等功能。(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 14.开放激励众智众创。以“数据可用不可见、成果可溯可共享”为原则,分类有序开放数据共享,构建众智众创生态机制。搭建轻量化共创平台,降低时空智能应用创新门槛。(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数据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5.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融合使用控制、隐私计算和区块链等数据可信管控技术,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数据溯源和隐私保护。构建数据安全主动防御体系,提前预警和监测风险,筑牢城市治理智能应用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数据局) <strong>■ 三、开展复兴岛时空智能创新实验基地建设</strong> (一)加快复兴岛及周边规划编制实施 16.加快编制复兴岛及周边地区规划。聚焦科创功能,强化规划先行,突出岛屿空间“快创新、低成本、开放式、多元化和超活力、自生长”的导向特点,集中探索复兴岛战略空间有机更新和科创策源功能耦合共生的一体化模式,示范超大城市空间治理和未来城市营造,着力构建复兴岛未来城市实验区、创新创业和人才集聚区、时空智能创新先行区。(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杨浦区) 17.持续推动规划落地实施。按照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要求,在复兴岛探索城市睿智更新的新模式,盘活用好已收储土地的存量空间资源,推动建筑厂房更新利用,助力科创企业、科研机构等落岛入驻。试点土地储备“标地营造”新机制,先行开展环岛滨水空间、公园绿地等蓝绿空间建设和环境提质。(责任单位:杨浦区、市规划资源局) (二)积极开展时空创新实验 18.开展城市空间智能治理领域的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筹建城市空间智能治理领域市重点实验室的复兴岛区部,支撑时空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策源应用。(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科委) 19.开展时空智能感知创新实验。探索实验时空智能感知映射技术,研究形成感知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导则,完成覆盖全岛的智能感知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全息感知、动态孪生与交互反馈。(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杨浦区) 20.吸引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动建设上海海归和国际人才开放创新创业试验区,探索建设“上海创客学院”,积极打造面向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岛和开零创作坊等。(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杨浦区) 21.着力打造开放型创新创业集聚区。创新存量盘活导向的过渡型规划土地策略和综合发展区政策。鼓励政府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低价的产业空间。为量子城市空间创新企业提供场地入驻、企业注册、创新支持、配套服务等一揽子解决方案,营造人工智能时空产业孵化创新生态。(责任单位:杨浦区、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22.创新复兴岛专项政策。市区联合、以区为主,研究制定上海量子城市空间创新基地专项政策,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创新主体入驻和创新人才集聚。(责任单位:杨浦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人才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 (三)持续提升创新凝聚力和全球影响力 23.举办高能级品牌活动。推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量子城市分论坛”“全球设计大赛”“世界工业设计大赛”等落地复兴岛,举办城市空间艺术季、体育嘉年华等品牌活动,吸引全球科研机构、企业参与上海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创新实践。(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同济大学、杨浦区、上海理工大学) 24.搭建复兴岛时空创新路演平台。召开量子城市年度大会和时空智能创新季系列活动,展示发布时空创新产品,为创新企业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推动打造量子城市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同济大学、杨浦区、上海理工大学) <strong>■ 四、建立完善基本法则和标准体系</strong> 25.定义量子城市空间基本法则。定义量子城市基本法、编码标准等,形成量子城市建设时空基本法则。(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26.构建量子城市空间数据标准。制定量子城市空间智能体构建标准、时空数据交换共享规范等,支撑量子城市数据高效、安全更新应用。(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数据局) 27.完善量子城市空间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空间营造、权属管理、价值评估技术规范,支撑量子城市智能建设和有序运转。(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strong>■ 五、营造良好发展生态</strong> 28.共建量子城市空间治理模式。建立城市空间智能治理有关机制。按照“行业+投资+运营”组建架构,由市规划资源局组织成立量子城市空间创新基础性平台公司,负责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和运营;市科委指导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市国资委指导支持平台公司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委对“人工智能+城市治理”垂类应用项目支持提供补贴;市数据局支持量子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立项和存储、算力资源保障;市发展改革委指导支持“两重”项目申报;市财政局支持量子城市建设资金保障,按照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综合考虑财力水平、项目实施重要性和紧迫性予以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科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杨浦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3号)
2024年6月5日 无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4〕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系统谋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0) 附件: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贵州省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年12月28日 无文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4〕6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推动我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论述,围绕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发挥超大规模智算资源优势,抓住算力、赋能、产业三个关键,按照“开放场景、赋能产业、培育生态”思路,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及产业应用,全力抢占智算、行业大模型培育、数据训练三个制高点,培育壮大人工智能新质生产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50Eflops;打造10个以上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累计在5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10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全省智算领域年度投资额达130亿元,算力产业规模突破120亿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240亿元。 2026年,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80Eflops;累计打造30个以上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累计在8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20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全省智算领域年度投资额达150亿元,算力产业规模达140亿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290亿元。 到2027年,全省算力规模达到210Eflops,国产智算能力位居全国前列;累计打造50个以上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累计在12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50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全省智算领域年度投资额突破180亿元,算力产业规模达170亿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350亿元。人工智能在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广泛应用,初步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智算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全国智算高地 1.加快智算中心建设。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智算中心,打造全国具有竞争力的智算集群。坚持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智算中心运营伙伴、政府平台等主体多形式建设运营智算中心,优化整合省内零散智算资源。推进算电、算网、区域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提升算力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做强贵州算力综合能力。优化升级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调度平台,推动多元异构算力接入,开展算力统筹调度、运营、服务。建设“东数西算”南部数据大通道,开展国家弹性网络试点,积极申建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提升网络传输效能。(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贵安新区管委会) 3.促进国产算力适配。加快建设国产算力适配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行业龙头企业联合投入机制,降低国产算力适配成本。鼓励省内外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本省国产算力适配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数据资源建设行动,保障高质量数据供给 4.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建设完善贵州省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一本账”体系,围绕自然资源、交通、民政、住建、人社、医保、市场监管、教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挥公共数据牵引作用,推动行业、企业数据依法依规授权使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5.建设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数联网接入服务平台、数据要素登记服务平台、安全可信流通平台、交易服务平台等为核心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构建覆盖全省的数联网体系,促进公共、行业、企业数据合规高效流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6.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加大数据企业招引培育力度,基于全省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构建面向行业大模型的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公共、行业、企业数据通过数据交易场所流通交易。(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行业大模型发展行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7.制定《贵州省促进行业大模型发展行动方案》,重点在酱酒、化工、煤矿、旅游、医疗、广电等行业领域开展大模型应用,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推动行业数据协同共享,打造数字化供应链,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助推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大模型应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快速更新。(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智能产业培育行动,提升数据产业能级 8.发展智算服务产业。绘制完善人工智能产业链图,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招引培育人工智能成长型、“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以及领军企业,支持企业上规上市。做大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数据集建设、数据交易等数据服务产业,建设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大模型、算力服务及应用产业。拓展标准研究、认证培训、安全检测等人工智能关联服务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9.壮大智能终端产业。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贵阳贵安、遵义、安顺、毕节、铜仁等地加大布局,积极承接国家产业转移,大力引进发展新型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摄像头、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产业。加快贵阳贵安服务器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人工智能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研发制造水平。鼓励研发存算一体等人工智能芯片。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0.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以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布局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孵化中心、交流中心。建好省级软件名园及培育园区,支持各市(州)围绕数据标注、行业大模型应用、数据安全等人工智能产业链错位布局产业园区。支持中国(贵州)大视听算力产业园发展渲染、超高清等智算产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数字生态优化行动,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11.壮大人工智能人才队伍。鼓励高校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链开展课程改造,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建设“盘古+昇腾”等国产化技术方向的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建好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大力培养数据标注、模型算法、模型微调工程师等产业人才。用好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重点人才“蓄水池”等政策,实施“强省会”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面向全球引入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探索构建人工智能领域专业职称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 12.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聚焦行业大模型、智算适配、数联网、人工智能芯片、无人机、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积极参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研制,引导人工智能软硬件协同创新。布局建设一批高能级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平台,建好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国家在贵阳贵安布局建设大数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3.深化人工智能相关领域改革。围绕龙头企业发展需求,在政策服务、要素保障、场景开发、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鼓励贵阳贵安等地大胆探索,承接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和改革任务。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数据要素改革、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创国家试点。鼓励省内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4.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国家关于人工智能监管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评估、风险防范机制。针对人工智能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应用场景、不同服务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开展人工智能风险研判,推动协同治理、强化问题处置。加强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人工智能发展,形成大数据及相关行业分管省领导齐抓共管、省大数据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大数据局牵头抓好日常工作,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举措,牵头推进本行业本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撑。统筹大数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专项资金,用好省“四化”基金、新动能基金、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阳贵安人工智能产业投资等产业基金,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公共平台建设以及场景应用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融资担保企业等创新金融工具,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信贷、担保增信支持力度。优化省、市算力激励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政策、项目支持。强化电力、土地、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绿色能源保障。(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省财政厅、黔晟国资,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营造良好氛围。行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要加强联合,围绕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提升干部群众对人工智能的认识水平。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促进人工智能交流合作、成果展示。结合国家“数据要素×”大赛等活动,支持举办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以赛促创、以赛促用、以赛促产。(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附件:贵州省促进行业大模型发展行动方案 附件 贵州省促进行业大模型发展行动方案 为抢抓行业大模型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机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国家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相关部署及《“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行业数据汇聚治理为基础,以自主可控算力和通用大模型为支撑,以行业应用和场景驱动为牵引,以链主企业和平台企业为抓手,分批分类推动大模型赋能行业数智化转型。到2025年底,累计在5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10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到2026年底,累计在8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20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到2027年底,累计在12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50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全省行业大模型发展迈向更高水平,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初步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大模型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数据汇聚治理,实现高质量数据供给 数据是大模型应用的基础,高质量的数据可以提升行业大模型应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推动行业大模型应用需要高质量数据供给。 1.推动数据汇聚。支持链主企业建设产业赋能平台,联合上下游产业链共建数据空间。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为牵引,带动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向安全可信的数据空间汇聚。(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大数据局) 2.加强数据治理。持续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国家数据标准贯标,建立健全企业数据管理制度,构建数据资源架构体系,建设数据管理目录,提升数据清洗、校验、标注等能力,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治理模式。(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大数据局) 3.构建高质量数据集。推动企业结合场景需求,依法依规收集数据,建设高质量预训练数据集和微调数据集,整理优化形成精语料。加大对高性能智能算力、云计算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大模型算法研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大数据局) 4.强化数据安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数据安全相关法规,推动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访问控制机制,加强数据安全监督,鼓励企业采用隐私计算、匿名化等安全技术,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大数据局) (二)强化场景切入,促进行业大模型应用 应用是行业大模型发展的关键,要坚持场景需求和问题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推进2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大模型应用。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快速更新。 1.酱酒行业大模型。推进酱酒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酱酒行业大模型应用,提升设备管理、能耗管理、溯源防伪、智能客服、智慧营销等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2.煤矿行业大模型。推进煤矿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煤矿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掘进、综采、运输、人员安全、瓦斯监测等应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3.化工行业大模型。推进化工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化工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AI智能排产、有害气体检测、智慧矿山开采、节能降耗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4.新材料行业大模型。推进新材料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新材料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工艺优化、材料研发管理、视觉质检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5.钢铁行业大模型。推进钢铁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钢铁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专业知识库、工艺优化、节能降耗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6.有色金属行业大模型。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有色金属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AI智能排产、节能降耗、生产工艺优化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7.电力行业大模型。推进电力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电力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电网智慧助手、电网数据智能分析、智能运维、峰谷智能匹配等应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8.建材行业大模型。推进建材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建材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数字孪生、工艺优化、节能降耗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9.农业全域大模型。围绕养殖、茶叶、果蔬、中药材等农业品类,推进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实现无人放牧、智慧养殖、智能炒茶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 10.旅游全域大模型。聚焦旅游资源、客源和服务三要素,推进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旅游全域大模型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智能行程规划、智能产品订制、数字行程助手、智能导游等应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11.城市运营大模型。推进各市(州)人民政府开放场景,培育城镇智慧化领域大模型应用,实现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企业服务等应用。(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大数据局) 12.政务大模型。推进民生相关政务服务开放场景,培育政务领域大模型应用,实现政务服务网智能搜索、信访工作法治化、政务咨询智能问答、政务12345热线智能客服、政策“双找”、财政资金监管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13.交通行业大模型。推进交通运输部门开放场景,培育公路货运物流大模型,实现公路货运行业路线规划、科学决策、物流监测与预测等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14.燃气行业大模型。推进燃气行业相关企业开放场景,培育燃气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燃气管道智能运维、安全预警等应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 15.医疗行业大模型。推进医疗卫生重点服务机构开放场景,培育医疗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智慧诊疗、AI医学图像分析、小分子创新药物研发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 16.气象行业大模型。推进气象部门开放场景,培育气象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短临降雨预测、极端气候灾害预警等应用。(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大数据局) 17.水利行业大模型。推进水利部门开放场景,培育水利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河流水文监控、智能水利基础设施识别、水土流失、洪涝灾害预警等应用。(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 18.教育领域大模型。推进教育部门开放场景,培育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实现个性化学习、精准教学、特定领域应用、智慧教育解决方案等应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 19.金融领域大模型。推进普惠金融机构开放场景,培育金融领域大模型应用,实现报告生成、辅助办公、代码生成等非直接对客应用,在安全保障前提下探索实现智能投顾、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和交易决策等直接对客应用。(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20.警务领域大模型。围绕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培育警务领域大模型应用,实现接警语音识别分析、处警综合研判、案件审讯辅助和证据链审查、治安态势分析、交通安全风险及交通事故分析、网络安全威胁发现和生成式AI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 21.时空地理信息领域大模型。推进自然资源部门开放场景,培育时空地理信息大模型应用,实现“富矿精开”、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生态修复等应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 22.广电行业大模型。推进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IPTV、互联网电视、互联网视听服务等机构开放场景,培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大模型应用,实现AI智能影视节目创作、视听内容智能传播和监测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大数据局) 23.山火预警领域大模型。推进林业、应急、国土、气象等场景和数据汇聚,培育山火预警大模型应用,实现多部门协同、应急指挥、大模型辅助决策等应用。(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大数据局) 24.科学领域大模型。推进科研院所开放场景,鼓励省内机构与国内科研团队共同培育探索月球、生物育种、桥梁工程等大模型应用,实现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目标论证、路径规划、科学研究等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 (三)强化共性支撑服务,夯实行业大模型底座 围绕数据、算力、通用大模型等共性支撑能力,打造共性创新中心等载体,发展壮大大模型应用服务生态,降低行业大模型发展成本。 1.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贵州省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动社保、不动产、公积金、教育、医疗、交通、电力等领域公共数据归集,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一本账”。采用整体授权为主、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为辅的方式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对行业大模型发展的牵引作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加快人工智能训练场建设。依托我省算力资源优势和通用大模型能力,依法依规推动我省算力企业与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合作共建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人工智能训练场,支持建设基于多种通用大模型的训练平台,结合公共数据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提供训练、调优、推理、安全评测等共性支撑服务。(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 3.大力引育市场主体。围绕行业大模型产业建链、补链、强链,重点围绕模型厂商、智算服务、数据治理、智能软硬件、标准研究等环节招引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潜力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逐步形成本地行业大模型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 4.加强人工智能联合创新。鼓励科研机构加强技术合作和知识共享,强化行业专家和技术专家联合,将企业业务需求转化为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共同开发行业大模型。发挥行业链主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探索采取业务剥离、合资合作等方式运营产业赋能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5.优化支撑服务供给模式。依托应用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推广链式转型、集群转型、平台赋能等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轻量化、便捷化的数字化转型工具箱、资源池。(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大数据及相关行业分管省领导齐抓共管、省大数据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大数据局加强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年度任务清单,牵头推进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大模型发展各项任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积极支持行业大模型应用,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政策支持。省、市、区级国有企业要带头发展和应用行业大模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行业大模型产业化投资力度。鼓励各高等院校构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体系,与行业相关企业共建学科实验室,培养卓越工程师等应用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黔晟国资) (三)强化典型引领。各地各部门要挖掘应用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行业大模型应用示范,深入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工作方法,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带动复制推广应用。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促进行业大模型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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