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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苏州自然资源十五五规划日前发布《苏州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30年,规划设置耕地、生态、开发边界、低效用地、海洋经济等10项主要指标,并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要素配置、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城乡空间、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纳入统一框架。
一、10项指标:低效用地再开发6万亩
到203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3.77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2.80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50.7055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64%,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6.68%。
长江自然岸线率达到57.4%,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1.1856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8%,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6万亩,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5%。
二、国土空间:形成“一主四副双轴、一湖两带两区”
规划延续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空间结构。
“一主”——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共同组成的苏州市中心城区。
“四副”——昆山中心城区、常熟中心城区、张家港中心城区、太仓中心城区。
“双轴”——沪宁发展轴、通苏嘉发展轴。
“一湖”——太湖世界级湖区。
“两带”——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
“两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环阳澄湖市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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